星期六, 27 12 月

大学生内蒙选矿厂实习溺亡案 调查建议对42人追责

6名中国东北大学学生数月前坠入内蒙古选矿厂浮选槽而丧生,事故调查报告今天公布,建议对42人追责问责,包括对一名地方应急管理局原局长给予双开(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处分。

东北大学6名学生7月下旬在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选矿厂参观学习时,因格栅板脱落坠入浮选槽溺亡,另有1名老师受伤。参加现场实习的共有51名学生和4名老师。

官媒新华社今天报导,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透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问询谈话、检测鉴定和分析论证,认定这起事故为一起大型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报告指出,按照实习计划,东北大学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55名师生进入中金内蒙古矿业选矿厂三系列浮选车间现场学习。人员站立的1号浮选机浮选槽上方格栅踏板脱落,一名老师和6名学生共7人坠入浮选槽内。

报告称,直接原因是事故区域安装的格栅踏板小于设计尺寸,加装的支撑槽钢焊接方式不符合承重钢结构焊接要求,焊缝长期处于潮湿环境中锈蚀严重,人员偏离安全路线聚集在作业平台,人群荷载超过槽钢与主梁连接处的焊缝承载力,致使槽钢和格栅踏板突然脱落,人员坠入浮选槽因矿浆淹溺窒息而死亡。

调查报告称,事故发生单位现场安全管理粗放混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漏洞、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选矿厂建设期间管理不规范;实习带队教师风险意识不强、实习安全预案缺乏针对性。

报告也指事故相关单位存在违规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工程、督导检查和监管不力、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相关监管部门存在未有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统筹安全和发展不够、监督管理失察。

报告建议对事故中涉嫌犯罪的中金内蒙古矿业4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中金集团及其所属企业27人分别给予撤销中共党内职务、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降级、记大过、行政处罚、诫勉处理;对东北大学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6名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处分、诫勉处理、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

报告还建议,对内蒙古新巴尔虎右旗应急管理局原局长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对新巴尔虎右旗政府两名副旗长和呼伦贝尔市矿山安全监管局局长、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共4名公职人员,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政务记过、政务记大过处分。 $(document).ready(function () {nstockStoryStock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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