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拟家户与事业厨余养猪分阶段退场,部分县市盼明确定义事业厨余。环境部解释,已拟大方向,如大卖场过期食品等,而植物性残渣也可望用于养猪;最终尚待行政院拍板定案。
农业部昨天与猪农代表开会,有猪农表示,环境部在厨余处理的说明略为不足,应更有力解释去化厨余的能力。此外,台湾养猪青年联盟等团体今天拜会环境部,表达肯定未来朝禁用厨余养猪的方向前进,但仍希望能即刻起禁用、不要有1年的缓冲期。
环境部说明,目前每日厨余产生量约2115吨,但现阶段厨余再利用设施的量能总计约每日1100吨;原先厨余养猪每日约1324吨(含家户及事业厨余),若即刻全面禁用厨余养猪,后端处理量能短时间内确实难消化。
近日环境部也与地方政府针对事业厨余养猪一事进行讨论,有县市提出希望明确定义何谓「事业厨余」。环境部解释,现阶段已经有大方向,如大卖场的过期食品,因来源较为明确、安全,就会纳入。
此外,环境部提到,部分上游厂商所产生的植物性残渣,如废弃瓜果、豆粕等,就不会以「厨余」看待,仍可做为补充性的养猪食材;但上述最终版本仍待行政院确认。
台中市梧栖区1间养猪场10月出现非洲猪瘟疫情,非洲猪瘟灾害应变中心11月3日公布疫情调查报告,推论病毒可能来自未落实蒸煮的厨余;因应疫情,目前禁厨余养猪还未解禁。
农业部拟于2027年起全面禁止厨余养猪,明年起1年为转型期,期间符合4条件,可于明年元旦起厨余养猪。此外,地方政府可自行选择提早禁止。
转型期间4条件包含设温度与影像监视系统,落实蒸煮规范;以装设GPS(全球定位系统)车辆载运厨余;禁用家户厨余,仅开放使用事业厨余、动物性废渣及畜禽屠宰下脚料;养猪场最晚在今年12月31日前,须经联合检查并获地方政府同意,通过检查的养猪场,明年元旦起可厨余养猪。 $(document).ready(function () {nstockStoryStock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