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中国科协发布公告,撤销杨晓明、徐佐所获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状,收回奖章和证书。
全国创新争先奖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共同设立,按固定周期评选,面向科技工作者个人和团队,在国家层面科技人才荣誉中位置很靠前。
外界注意到,这次撤奖发生在案件进展已经公开之后。杨晓明被撤奖前,纪律审查和司法程序已经启动并有了对外通报。
11月28日,中国科协发布公告,撤销杨晓明、徐佐所获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状,收回奖章和证书。
全国创新争先奖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共同设立,按固定周期评选,面向科技工作者个人和团队,在国家层面科技人才荣誉中位置很靠前。
外界注意到,这次撤奖发生在案件进展已经公开之后。杨晓明被撤奖前,纪律审查和司法程序已经启动并有了对外通报。
奖励机构在这个时间点追撤荣誉,表达的意思很清楚:工作上的贡献可以记录在案,行为上的底线不能模糊,荣誉也不是拿到就一劳永逸。
杨晓明长期在国药体系从事疫苗研发和产业化工作,曾任国药集团总工程师、首席科学家,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等职务。
新冠疫情暴发后,他参与推进新冠灭活疫苗的研发和上市,有一段时间被媒体和一些业内人士称为“新冠疫苗之父”。



公开信息显示,2024年4月,他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相关职务同步被撤。杨晓明涉嫌在疫苗生产设备采购、科研资金审批等环节中,收受巨额回扣,同时违规转移研发资金,涉案金额达数亿元。
到了2025年10月前后,案件进入更明确的司法阶段,方向集中在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等。
一个月后,科技奖励体系宣布撤奖,形成了一条清晰的处理链条:先有组织处理和问责,再有案件进入司法程序,随后荣誉追溯跟进。
公告文字里重点写的是“违纪违法”,没有把撤奖理由写成科研造假或技术失误。对公众十分敏感的疫苗安全问题,现有公开材料多次强调:个人涉案行为与疫苗质量安全没有联系,疫苗质量经权威检测和监管体系验证,没有发现安全性问题。
对相关部门而言,一方面要按程序追责,另一方面要避免把个人廉洁问题扩散成公共卫生产品风险,这条线拿捏起来并不轻松。
为何撤奖:从受贿到权力寻租
目前可以确认的是,杨晓明被追责的重点不在学术不端,而在职务行为的清廉和合规。公开信息提到的主要法律问题集中在两类:
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

受贿行为通常出现在招标采购、合作准入、项目审批、经费拨付等环节,利用职务上的权力为他人办事,收取不合法的财物回报。滥用职权一般指越权决策,绕开集体决策和监督程序,违规干预流程,导致公共资金使用秩序被打乱,国有资产面临更高风险。
这些行为具体发生在哪些项目、涉及哪些单位和个人、金额如何认定,还需要等待起诉书、判决书等司法文书的公开。
这类违法指控一旦出现在医药和疫苗领域,很容易引发社会关注,背后原因很现实。
疫苗属于强监管产品,研发、临床、审批、批签发、上市后监测等环节,都有相对明确的制度关口,单一个人难以在技术链条上完全掌控全局。
资金和采购链条的情况更复杂,专业门槛高,信息差距大,资金量也更可观,容易出现灰色空间。
在大型央企体系中,既掌握技术话语权又握有管理权的关键岗位人员,可以同时影响技术路线、供应商选择和经费安排,一旦在这里出现权力寻租,影响面会更广。
为何要强调“与疫苗安全无关”在舆论传播中,“人出问题”很容易被简单理解为“产品也有问题”。
疫情记忆还很近,任何与疫苗研发关键人物有关的负面信息,都可能被放大、被误读,甚至被谣言利用。
相关部门在信息沟通中反复强调“与疫苗安全无关”,首要目的是稳住公众对疫苗和公共卫生体系的基本信任,避免把廉洁问题直接拖到公共健康恐慌的层面。
另一个目的,是把问题拉回两条清晰的轨道:疫苗是否安全、是否有效,交给监管数据、真实世界研究和药物警戒体系去回答;违纪违法问题,由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程序来处理。
两条轨道都重要,各有边界,不能混在一起。

功劳不等于护身符
全国创新争先奖是对创新成果的一种认可,也带有示范和引导作用。撤销奖状、收回奖章和证书,说明奖励体系对获奖人可以事后核查,也可以按规定把荣誉收回。
这类处理针对的是获奖人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的是人和责任,不是在对科研成果本身下“成果不成立”的结论。
荣誉是一种公开的背书,靠的是社会信任。获奖人一旦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荣誉还留着,奖项的可信度会下降,也容易给行业带来错误示范。
把它放到新冠那段经历里看,这个问题更容易引发情绪。疫情期间,传播里常用“英雄叙事”,把复杂的系统能力和集体投入,压缩成少数人的标签,方便集中资源,也方便稳定预期。个人被捧得越高,出问题后的反弹就越大,相关团队和机构也更容易被牵连。撤奖和案件推进在时间上靠得很近,传出的底线很清楚:科研贡献可以肯定,违法违规要追责,两件事分开算,不能互相抵消。
同样被撤奖的徐佐,也曾在国药体系内担任重要岗位。两人一起被撤销荣誉,说明一个更明确的变化:
科技荣誉体系在建立“退出机制”。
疫苗这类成果很依赖产业链,研发、生产、供应链、采购、推广等环节都紧密相连。很多荣誉既讲科学贡献,也讲组织协调。
关键人物在廉洁环节失守,受影响的不只是个人名声,也会影响公众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机构的信任。
更现实的问题是,怎么把这种“一个点出事,带动一片受损”的风险降下来。紧急状态下,审批提速、产能扩张、供应链加速运转,动员力度被放大,个人光环也会跟着放大。
紧急状态过去后,治理要回到常态规则,更要把经费使用、采购、合作等环节讲清楚、公开出来,让每一笔钱、每一次合作都能查得明白。

反腐延伸到科研治理:经费与采购更需要透明
从更大的治理角度看,这起事件让人看到科研和产业结合中的一些制度空档。疫苗研发投入大,专业要求高,经费多、采购多、合作多,管理本来就更复杂。
如果主要靠个人自觉来维持秩序,而关键环节又缺少制衡,一旦权力用了不对地方,问题就会从钱花得不合规,扩大到损害社会对科研和公共产品的信任。
在国企体系里,滥用职权的表现往往很细碎:
该走的流程被跳过,该公开比价的环节变成不公开,该集体讨论的事项落到个人手里。这样的做法一旦和受贿连在一起,撤奖的意义就很清楚,是在提醒公共资源的使用必须守规则。
不少业内人士提到,下一步更需要能落地的治理办法。
采购和招标环节要做好。
穿透式审计和价格对比,重要项目的价格形成过程要有记录,能查得出来。
科研经费使用要做到全流程留痕,责任划分清楚,出了问题能找到人,也能找到环节。重大项目和供应商选择时,要让利益关系说清楚,出现冲突时能主动回避。
关键岗位人员要定期轮岗,外部第三方评估要形成固定做法,引入更多独立视角。技术部门、采购部门、财务和审计之间,要把职责分开,让彼此形成牵制。
廉洁风险也要进入科技项目管理全过程,把风险控制往前推。制度越细、越明白,就越不需要靠一次次个案来付代价。
结语:
把科学交给证据,把问责交给制度
杨晓明的荣誉被撤,核心是要把两条逻辑说清楚。疫苗的科学评价交给证据、监管体系和数据去回答;对权力失范的追责交给法律、纪律和制度去处理。
减少“某某之父”式的个人神话,降低对单一人物的依赖,更强调团队贡献和系统能力,有助于减轻信任被反复拉扯的风险。
让荣誉服从底线,让资源服从规则,让监督穿透专业壁垒,这类事件带来的震荡才更容易被控制在制度框架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