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利用疑似政府文件诈骗巨额资金恳请依法调查
王建平利用疑似政府文件诈骗巨额资金恳请依法调查
尊敬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鄂尔多斯市政府、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察委领导:您好!
我是浙江省奉化人,是投资于鄂尔多斯的商人,现就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涉嫌违规出具《关于支持内蒙古凯创投资集团开展煤田前期勘探工作的通知》(鄂府办函[2011]144号)(以下简称“144号文件”),为诈骗分子王建平实施合同诈骗2亿元铺平道路的情况向您反映如下,希望您能在看完材料后,针对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违规出具114号文件的经过开展调查,为本人讨回公道。
一、被骗经过
2010年前后,我在鄂尔多斯市经商,通过朋友认识了王建平(身份证号:152728197209223610)。王建平称其已经取得了一个由鄂尔多斯市政府招商引资的直升机制造项目,并说该项目政府会为其配置大量煤炭资源。同时,王建平向我们出示了144号文件,该通知是发给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的,并加盖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印章,签发人为冯文华,抄送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和煤炭局,该通知无论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均符合群众对政府文书的认知和理解。
基于对144号文件的信任、对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国土资源局、煤炭局的信任,我们与王建平签订了《合作施工协议》等协议,并按照协议的约定向王建平指定的银行账户转款2亿余元。然而,实际上144号文件所说的“煤炭资源”根本不存在,导致我与王建平签订的《合作施工协议》无从履行,王建平将该款项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及向政府领导行贿等,致使本人被骗巨额资金。
二、144号文件属于违规签发的政府文件,有极大可能是该文件签发人冯文华违规制作的
(一)从程序来看,144号文件不符合政府文件签发程序,该文件应该属于虚假的政府文件
根据政府印发文件的相关规定,在作出144号文件以前,应当履行召开专题会议、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