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29 11 月

保外就医恶男专挑应召女 强盗、强奸、白嫖、拍裸照样样来 检建请从重量刑

41岁男子江昱贤因案判刑11年10月,为保外就医受刑人,原本应于今年6月3日返监服刑,却未依期限报到,6月20住宿桃园市某汽车旅馆,假意要找应召女,结果强盗又强奸,隔日食髓知味,对另名应召女白嫖后又抢劫,还拍裸照恐吓不得报警,2被害人报案,检警侦办,检方除以强盗、强制性交等罪起诉,认为江男恶行难除、犯后态度恶劣,建请桃园地方法院从重量刑,以资警惕。

检警调查,江姓男子于6月20日晚间10点40分左右,前往桃园市某汽车旅馆投宿,隔日清晨找来应召女(甲女)性交易,未料甲女进入房间后,江男拿出美工刀威胁她,还用毛巾及碎布条捆绑其手脚,命甲女交出提款卡、手机,甲女说出提款卡及手机密码,江男并未将甲女松绑,反而先至浴室泡澡,泡完澡后又以开美工刀要胁甲女脱掉衣服后强奸得逞,江男同时以手机拍摄对甲女性侵过程之照片及录影,江男于21日清晨离开汽车旅馆后,随即用甲女提款卡提款3万1000元。

江男食髓知味后,6月21日晚间8点30分许,先至小北百货购买童军绳、束带等物,再于晚间9点前往位某汽车旅馆,找来应召女(乙女),未料江男在完成性交易后,以美工刀胁迫乙女,并以童军绳绑住其手脚,以手机摄录乙女身体裸露照片,并恐吓「若报警的话,将散布前开拍摄之裸照」,还抢劫乙女证件及现金2万1000元;2女于事发后向警方报案。

江男辩称与甲女共谋诈取「皮条客」财物,捆绑只是做戏而已,但检察官查出,江男与皮条客都无对话纪录,且江男否认强盗甲女提款卡,但事后江男有提领纪录;至于乙女部分,江男宣称没有胁迫,但现场查获美工刀,且江男事先购买童军绳、束带,显有预谋。

检察官认为,江男对甲女所为携带凶器强盗而强制性交罪嫌,对乙女则分别触犯强盗、强暴方式拍摄性影像罪嫌,上开3罪间,犯意个别、行为互殊,请予分论并罚,考量江男是保外就医逾期未返狱所,甚至事前备有凶器,行径恶劣,建请法官从重量刑,以资警惕。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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