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权捍卫者徐秦女士就高邮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2025 年 7 月以来的系列违法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申辩意见书
申请人:徐秦,女,汉,公民身份号码:321022196201140028,住址:江苏省高邮市汤庄镇汤庄村五组48号,联系电话:19942022163
被申请人:高邮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社保中心”),
负责人: 刘通,联系电话:0514-8465 0657
行政复议机关:高邮市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14-84632848
一、申辩事由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2025 年 7 月以来的系列违法行政行为(停发 7 月养老金、8 月起降低待遇标准、拒不执行全国养老金普调政策、要求退回 148136.04 元却不送达书面决定书),已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现结合最新事实及《行政复议法》,2025 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等规定,补充书面申辩意见,恳请复议机关全面查清事实,撤销被申请人全部违法行政行为,支持申请人的合法诉求。
二、核心申辩观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告知义务主体、监管职责归属)
被申请人停发、下调申请人养老保险待遇的行政行为前未履行告知,其行政行为内涵存在法律适用错误、事实认定不清、程序严重违法、责任颠倒转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