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义地检署。(资料照)
60岁邱姓男子不满林姓前女友2部车的车贷未缴,导致邱男妹妹的信用受损,去年元月13日,他先传语音讯息恐吓「要死大家一起死」,再到林女梅山乡老家玻璃窗打破、纵火,涉犯恐吓、放火烧毁现有人使用之建筑物未遂等罪嫌,嘉义地检署今起诉邱男。
检警调查,邱男、林女原为交往近30年男女朋友,因林女名下2辆车的贷款未缴遭到拖吊,不愿出面处理,导致担任保人的邱男妹妹信用受损,邱男因此心生愤恨。
去年元月13日,邱男传讯息给林女被「已读不回」,邱男用LINE传语音讯息恐吓「要死大家一起死」、「我绝对报复」、「我现在汽油买到你山上了,我要把你山上这边放火烧掉」、「这支烟抽完我就去点火了」等语,随后在上午10点许,邱男驾车到林女梅山乡老家,不见林女在家,持现场角铁打破3扇玻璃窗,侵入住宅后在床上抽烟,另以打火机点燃床上纸张、纸袋、卫生纸等,导致床垫、床单及棉被起火燃烧,邱男还将起火燃烧影片传给林女,威胁林女出面,随后自行灭火,警方获报到场,依现行犯将邱男逮捕。
邱男辩称,他当时躺在床上抽烟「不慎」睡著误燃纸张,且自行灭火,没有纵火意图。
检方依据消防局鉴定报告,不排除以人为侵入明火引起,且邱男发现起火后,第一时间非灭火或报警,而是先拍照、传照片给林女,认为邱男事后灭火致住宅未受严重损坏,仅属未遂,不影响放火罪责成立,依涉及恐吓、放火烧毁现有人使用的建筑物未遂、侵入住宅、毁损等罪嫌起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