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邹德钧自2023年5月起至今年9月1日止,以爱克、艾斯恩2公司名义成立水房据点,找来父亲邹毅强及吕士宏、董浩政等人作为金主,周宇宏、邓舜平负责指挥、调派车手,与陈冠豪、谢承杰、郑皓中所属的诈欺、博弈集团合作,利用虚拟货币将61.73亿洗钱至境外。新北地检署依加重诈欺、洗钱防制法及组织条例等罪起诉邹男等共14人。
检察官认为,邹男等人成立组织洗钱,金额庞大对金融秩序危害甚深,为此建请法院对邹德钧求刑10年,并科1亿元罚金;周宇宏、邓舜平求刑8年,并科8000万元罚金;邹毅强、吕士宏、董浩政求刑5年,并科5000万元罚金,各车手则求刑3年6月至4年不等徒刑。
全案由新北检企业犯罪专组检察官陈仪芳,指挥刑事局、新北市刑警大队侦办,查出邹男等人成立洗钱集团后,与陈男、谢男、郑男所属的诈欺集团及不明博弈集团合作,利用买卖虚拟货币名义从事跨境洗钱。
该集团在水房据点收受现金后,由众车手以ATM自动存款方式,存入集团操控的人头帐户,转汇至爱克、艾斯恩的公司帐户,并线上购买美金,再转汇到泰国、新加坡等地帐户,于境外购买虚拟货币USDT,最后将USDT打入上述诈欺、博奕集团的电子钱包,并从中抽取固定比例金额作为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