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測速器設置數量成為話題,有學者認為,超速絕對是嚴重的事故原因,台灣因為環境的關係,人多或爬坡、蜿蜒等視距較差的路段,有必要規定速限並設測速器管制。也有學者說,縮小車道寬度、種植路樹,也可約束駕駛人降速。
淡江大學運輸管理學系退休教授羅孝賢說,有人指超速只佔肇因的3%,所以取締超速不合理是不對的,因為超速絕對是嚴重的事故原因,只是很難舉證。往往嚴重超速,撞擊散落面積、剎車痕迹非常離譜,警察才會「勾超速」,不然在沒有客觀證據下,通常會勾未注意車前狀況,其實就是因速度太快,來不及注意和反應。
羅孝賢指出,速度是影響交通安全重要因素,全世界都在做速度管理。有人質疑到處設測速器不合理,其實通常容易發生事故的地方,才會設測速照相器。測速主機很貴,警察也沒有經費到處亂設。至於速限會根據環境規範訂定,比如經過人多的地方,可能有人無預警衝出來,地形崎嶇的地方視距不足,速度都要放慢。
「執法是最好的社會教育」,羅孝賢表示,教育民眾遵守交通規則,是最長遠的確保安全之道,但是緩不濟急,很多人通常在收到罰單,才知道交通規則原來如此,不然就是出車禍,才知道說交通規則,所以執法其實很重要。
淡大學運輸管理學系退休教授張勝雄說,不能因為有人主張很多人用比速限高的速度開車,就要求更改速限。道路工程是先設定功能,再根據行車規畫制定速限。超速的人多就設測速器取締,減少超速行為,因為速度和事故發生機率、事故傷害成正比。
張勝雄表示,約束駕駛人降低車速,除了設置測速照相機,把車道寬度從3.5公尺,縮減到3.2、3.1公尺,也能發現一定效果。在視野開闊路段,駕駛人車速可能會提升,因此用種植路樹等方式,讓視野變狹窄,會有降速效果。
藝人陳為民曾在臉書貼出台灣測速照相地點標記圖,抱怨「跟疾病似的快速增加」,並稱測速器為錢機器。台北市前議員邱威傑也質疑,台灣測速照相機是日本600倍,交通事故死亡率為何仍比日本高。
張勝雄表示,他不曾做過相關研究,也沒興趣尋找各國資料比較,因為環境完全不同,類比沒有意義,不需要比。台灣的違規停車就是那麼多,人家就沒有那麼多,車種組成不一樣,民眾守法的態度也不太一樣。
國內規定測速取締要在前方路段,一定距離內設立警示標誌。羅孝賢說,測速執法的重點不是罰款,而是提醒駕駛人不要超速,不然就會出事。他贊成「提醒」用路人前面有測速照相,也可檢討是否再加強警示,如果有人硬要去沖,被罰了就沒什麼好抱怨。
張勝雄表示,現行的提前警示作法已經「太超過了」,原本就不需要,當然不用再加強。在國外執法單位會在前面警示測速照相嗎?答案是沒有,法律應該是所有時候都要遵守,外國的執法者不會先告訴你,後方路段在執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