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
「@北京時間」報道了一則案例
7歲男孩偷吃鄰居「變態辣」外賣後住院
家長向被偷者索賠

七歲男孩小雨在小區玩耍時,發現鄰居小張家門口的未拆外賣無人看管,便偷偷取走食用。此前小張多次遭遇外賣丟失,為教訓偷拿者,他特意點了一份變態辣外賣。小雨食用後不久出現劇烈腹痛、嘔吐等癥狀,送醫診斷為急性腸胃炎,住院花費兩千餘元。
小雨家長認為小張存在過錯,要求其賠償醫療費等費用,小張則表示外賣是自己合法購買,小雨系偷拿,自己無需擔責。
律師明確表示,小張不需要擔責。因為小張點外賣是正常民事活動,既不違法也不違背公序良俗。小張雖然點了變態辣外賣,也預見到外賣可能會被偷,但小張的行為屬於事先的防範措施,他的目的是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且辣椒是常見調味品,該行為未超過必要限度,因此小張無需對小雨的住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盜取他人外賣行為是否構成違法?
現實生活中,所點外賣因沒有及時到取貨點取貨導致被錯領、冒領、盜領現象頻頻發生,因情況複雜,存在尋找困難,取證困難等難題,難免讓人心生戾氣。

盜取他人外賣行為是否構成違法?可能會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曾在2022年披露一起相似案例,輝縣市人民法院薄壁人民法庭庭長、一級法官劉東升表示,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如果盜竊公私財物價值1000元以上,屬數額較大,可能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盜取他人外賣,屬盜竊他人私人財物行為,因數額不大,可能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但有可能會被追究行政責任。另外,盜取他人財物,侵害了他人的財產權,購買人有權要求盜取人承擔民事責任。
購物人在外賣食品中多加辣椒
其行為可能會承擔怎樣的法律後果?
劉東升表示,購物人為泄憤或其他目的,在外賣食品中加倍添加辣椒,其目的並不是自己食用,而是打擊報復盜取人,主觀上存在故意的過錯。因不知道盜取人是誰,客觀上存在放任損害行為針對不特定對象的發生。如果盜取人食用,就會導致損害後果的發生。購買人的行為就可能會構成侵權。構成侵權後,需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外賣盜取人是否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條規定,被侵權人對同一損害的發生或擴大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盜取他人外賣食用造成損害後果,其自身存在過錯,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盜取人為未成年人的,其父母可能要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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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 ? ? ?源:南方日報、北京時間、百姓關注、豫法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