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幫助恐嚇取財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記者吳升儒攝)
越南籍移工張文民(音譯)於2022年間申辦預付卡門號後,竟交付給擄鴿集團成員使用。集團成員擄走劉姓男子的賽鴿後,以鴿威脅,要求對方支付贖金。劉男依約付款,鴿子仍未返回,憤而提告。檢警追查出恐嚇用的門號為張男提供,將他視為共犯,依法起訴。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幫助恐嚇取財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擄鴿集團於2023年4月間,打電話給劉姓飼主,宣稱抓到他飼養的5隻賽鴿,要求他支付1萬元贖金。劉男依約將款項匯進對方指定的銀行帳號內,鴿子卻沒有返回,便向雲林縣警察局報案。
警方依照電話號碼追查,發現該門號為越南籍移工張男所有,便約談他到案說明,協助釐清案情。
張男則辯稱,當初申辦門號後,沒多久就已遺失,因為合約關係,所以才沒有取消,不知道被擄鴿集團拿去使用。檢察官偵訊後,未採信張男說詞,依涉犯幫助恐嚇取財罪將他起訴。
法官審理時,張男仍堅稱不知門號SIM卡被擄鴿集團拿去使用,申辦不到兩個月就已經遺失。
法官查出,張男於2023年8月有再向電信公司申請補發SIM卡,並非不知道卡片遺失,且預付卡屬於無特殊合約,隨時可以解約,有需要再申辦即可,因此認定張男所稱為辯解之詞。
法官認為,我國擄鴿勒贖案件時有所聞,對養鴿被害人危害甚大,而張男將門號提供給擄鴿集團成員使用等同助長恐嚇取財犯罪風氣,造成無辜養鴿民眾受有金錢損失。考量張男始終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也未賠償被害人等情狀,依幫助恐嚇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