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 1 月

餐厅千金抢老公!爱巢情趣内衣、成人用品玩很大 元配崩溃提告

台中地院判林男、谢女应给付元配40万元。(资料照)

台中地院判林男、谢女应给付元配40万元。(资料照)

台中市一名女子意外发现,丈夫竟与她口中的「好姐妹」暗通款曲,两人不仅频繁约会,更在外租屋共筑爱巢,还藏放大量情趣内衣与成人用品,女子崩溃提告求偿,台中地院审理后,认定两人逾越一般男女分际,侵害配偶权,判两人应连带赔偿元配40万元。

该名元配控诉,谢姓女子是台中知名餐厅千金,早知她与林男已婚生子,却在人前与她以姐妹、好友相称,背地里却频繁邀约林男喝酒、出游发展不正当关系,直到她察觉丈夫行径反常,多次追问之下,林男才坦承外遇事实。

更令元配难以承受的是,林男自白曾在外承租套房,专供与谢女约会发生性关系,屋内不仅张贴两人亲密合照,还存放多达7、8套情趣内衣,包括马甲、丁字裤、丝袜,并摆有按摩棒、手铐、润滑油等用品,元配认为两人行径已严重践踏婚姻界线,导致她身心受创,形同独自承担育儿与家庭责任,向林、谢二人求偿100万元。

林男到庭不争执外遇事实,但坦言经济能力有限,无法负担高额赔偿,谢女则辩称,是林男长期向她哭诉婚姻不睦,她在安慰过程中才一时越界,事后已深感懊悔并主动要求结束关系,反指元配索赔金额过高,且以讯息骚扰造成她精神压力。

台中地院审酌,林男与谢女均不否认曾牵手、接吻、拥抱及发生性行为,两人行为已逾越正常社交分际,对元配配偶权造成重大侵害,衡量双方身分、收入及侵害程度后,判林男、谢女应给付元配40万元,可上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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