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7 12 月

期交所調高金居與元晶期貨保證金

台灣期貨交易所於12月18日調高金居期貨契約(PQF)及元晶期貨契約(RL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分別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的2倍及1.5倍,這次調高系金居(8358)及元晶(6443)分別經櫃檯買賣中心及證交所於2025年12月16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2025年12月17日至12月31日,金居為近30個營業日內第二次公布),期交所依規定調高金居期貨契約(PQF)及元晶期貨契約(RL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自2025年12月18日(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2025年12月31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保證金。

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 $(document).ready(function () {nstockStoryStock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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