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10 1 月

中国新对外贸易法3/1实施 强化反制能力

3月1日起,中国将实施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其中强化了外国在贸易领域对中国制裁时,中方相应的反应措施;对于协助规避制裁措施的个人和实体,也会施以处罚。

去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综合央视网和第一财经8日的报导,专家指出,针对某些国家在贸易领域对中国打压制裁等情形,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补充了相应反制措施。例如,对有危害中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等情形的境外个人、组织,规定可以采取贸易禁限等反制措施。

不仅是对外国的政府,此次在法律层面授权可针对特定境外个人或组织采取反制措施。

新法进一步规定,任何个人、组织不得为规避反制措施的行为提供支持、协助、便利,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理、处罚等,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甚至是追究刑事责任。有律师表示,这是「有效地堵住了漏洞,完善了整个反制的责任链条」。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任清说,这次修法,安全例外条款得到完善,譬如第19条:「在战时或者国际关系中的其他紧急情况下,或者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国家在货物、技术进出口方面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第30条也类似,都是将适用范围从「战时」扩展至「国际关系中的其他紧急情况」。

新法在第51条新增内容:「有关条约、协定规定的争端解决机制无法正常运转,使中国根据该条约、协定享有的利益丧失或者受损,或者条约、协定目标无法实现的,中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任清分析,这主要是应对WTO上诉机构瘫痪导致的裁决执行困境,为在多边机制失灵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组织学院副院长徐昕说,新法提到「贸易调整援助制度」也值得关注,这是指当国内产业因贸易环境重大变化受损时,由有关政府提供必要援助,以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她认为这是在复杂国际经贸环境下的一种辅助性救济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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