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首見化妝品檢出禁用色素,累計20項產品含「蘇丹4號」全數下架,原料進口商亦鴻企業公司除遭衛福部食葯署重罰500萬元,桃園地檢署昨發動搜索約談,帶回亦鴻負責人吳國瑜及下游13家廠商,檢復訊後,依詐欺取財罪嫌諭令吳男30萬元交保。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王念珩偵辦亦鴻公司進口公告禁用「蘇丹4號」紅色復方原料,供下游廠商製成化妝品案,昨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兵分17路,前往亦鴻公司桃園辦公室及3處工廠、下游廠商13處搜索,約談亦鴻負責人吳國瑜及13名廠商證人,並會同桃園市衛生局前往亦鴻和其他廠商扣押相關紅色復方原料及相關製品。
調查發現,亦鴻公司負責人吳國瑜明知自新加坡進口的紅色復方原料中,含有公告禁用的「蘇丹4號」色素,卻仍持續販售給其他化妝品業者作為原料使用。
檢察官王念珩昨晚訊問負責人吳國瑜後,認為他涉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嫌,犯罪嫌疑重大。考量吳男雖罪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訊後諭令新台幣30萬元具保候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