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林姓男子多年前在台南酒後騎車拒測,事後遭桃園市交通事件裁決處開罰18萬元,詎料,他因故拖欠2年一毛未繳,案件移送執行署桃園分署,催繳2年只繳4期請他來說明,林稱年紀大又病,分署立刻提供就業和酒癮治療轉介成功。
桃園分署指出,57歲林男2021年5月間在台南騎車,因拒絕酒測開罰18萬元,案件移送執行後,雖然他一度展現誠意辦理分期,但在繳納3萬元後,因年紀漸長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加上身體狀況欠佳需卧病休養,導致經濟斷炊,無力繼續支付剩餘罰款。
桃園分署2023年4月收到案子,隨即寄發繳納通知單,而林男也主動來電錶達願意分期繳,並於同年6月21日至分署辦理分期繳納,不過只繳了3期3萬元後,即因故無力再繳。
執行官持續調查林男名下財產也無所獲,在多次催繳過程中,林好不容易補繳1期又沒繼續,發現林男背後的困境,分署並未採取強硬手段,反而落實「酒駕多元處遇措施」,於日前邀林男到分署深談。
分署先關懷了解林男的經濟壓力與病後復原情形,針對他表達有計劃於年後尋找工作,承辦人主動表示可協助提供就業轉介資訊,同時為了不讓酒精繼續拖垮他的人生,也提供酒癮治療資訊,鼓勵他尋求戒治治療。
桃園分署強調,除了強力執行罰鍰外,更希望透過與「台灣戒酒暨酒癮防治中心」合作,主動提供衛教文宣與戒治管道,「希望透過現有的防治制度,給予義務人及其家屬一份重生的希望。」
執行署桃園分署未來將持續秉持「酒駕零容忍」的精神,但也會在執行過程中加入溫度,透過輔導與關懷,協助民眾澈底遠離酒害,守護大眾「行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