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杨姓国中生前年圣诞节在校被郭姓少年持弹簧刀割颈身亡,郭与教唆的林姓少女一审各被依杀人罪判决9年、8年徒刑。案件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判决郭12年徒刑、林女11年徒刑,可上诉。
合议庭采不公开宣判,杨生父母在法庭里面怒吼「为什么判那么低、杀人了还谈什么教育、我们小孩的命都没了、谁来帮我们的小孩回复生命、谈什么修复、要修复什么告诉我啊、我们没有地方可以申诉啊、小孩都被杀死了」杨生父母走出法庭痛哭失声。
本案由合议庭由审判长谢静慧、受命法官邓钧豪、陪席法官沈君玲组成。高院指出,郭、林女仅就量刑提起上诉,检察官也是就一审判决的量刑上诉,至于犯罪事实、罪名、罪数及没收部分,并非审判范围。
高院表示,一审认定郭、林女犯行事证明确,但未及审酌二审送请医疗机构所作的少年事件处理程序审前调查报告,针对少年个别相关的评估结果、再犯风险及具体处遇建议内容,考量量刑基础、处遇因子有变更,有重新审酌的必要,因此撤销改判。
高院认为检察官上诉有理由,郭和林女上诉无理由,合议庭经分阶段综合考量郭和林女的犯行,基于促进健全自我成长与重返社会所应考量的事由,斟酌检察官、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少年被告2人及辩护人对科刑所表示的意见,改判郭12年徒刑、林女11年徒刑。
林姓少女2023年12月25日至隔壁班找熟识的女同学聊天,被杨姓男学生质疑「妳又不是我们班的,怎么可以进来」要求离去,林女气得甩教室门离开后,要求同校郭姓「干哥」帮忙出气。
郭气冲冲到杨的班上,双方口角后,郭持预藏弹簧刀猛刺杨的颈部、胸口多刀,杨大量失血当场失去呼吸心跳,送医经叶克膜急救,隔天仍不治,郭与林女事后被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裁定收容。
检警查出郭在案发前刚离开少观所,平时与林女混迹宫庙,自称与天道盟、华山会熟识,在校内行径嚣张。少年法庭调查近3个月后,将两人依杀人罪嫌移送新北地检署侦办,检方侦办27天,去年5月9日依杀人罪嫌起诉两人。
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一审认为郭、林女适用刑法减刑,加上两人于少年观护所期间分别经多次咨商、晤谈已「渐能觉察而反省自身的过错、不当言行」,有必要借由较长期机构矫正处遇方式加强、调整两人身心状态健全,并教育及导正偏差观念与行为,分别判刑9、8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