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犯下北車、中山南西隨機攻擊案後,警方徹查他的犯案軌跡,發現張文在13日訂旅館時,其實是同時訂兩間旅館,分別是19日犯案的千慧旅館及另一家同樣在附近的旅館,其中千慧旅館居住日期是17日到19日,另家旅館是25日到27日,但當時他使用Visa金融卡,因為餘額不足都下訂失敗,最後選擇千慧旅館以現金付帳。
當時他同時下訂兩家旅館的時間段,除19日及26日都是星期五周末夜人潮眾多外,25日更是聖誕節,且是行憲紀念日放假;若張文選擇在聖誕節當晚犯案,恐將造成社會更大震撼。
據了解,張文選擇的另家旅館,是當年香港情侶陳同佳與女友下榻旅館,當時陳同佳在旅館內殺害懷孕女友,遺體裝進行李箱後棄置,箱屍案不但引發台灣社會震驚,更因當時中國大陸因此案修改逃犯條例,最後引爆反送中運動。
張文13日下訂兩家旅館的目標時間段,正好時隔一星期,但都有星期五,不過下訂時因餘額不足,兩家旅館訂房都失敗,事後張文選擇拿現金到千慧旅館補足金額,放棄選擇一星期後的另家旅館。
專案小組不清楚為何張文同時要下訂兩家旅館,認為有可能當時還沒有決定要選在何時犯案,至於為何最後選擇17日到19日的千慧旅館,警方也還無法釐清他的選擇。
但警方確定,張文犯案計劃就是一次犯案,沒有犯案後還要擇期再犯的意圖與能力;另外北車及南西商圈就是張文選擇的攻擊目標,南西商圈就是終點站,也沒有其他攻擊目標,可以說張文雖然選擇兩個時間段的兩家旅館,但最後只會選擇其中一個時間段犯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