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托慈善基金会董事长辜仲谅卷入「红火案」衍生的中信银「澄清湖大楼购地」案,台北地方法院依银行法背信罪判辜7年8月徒刑。辜和检察官皆上诉,台湾高等法院裁定辜仲谅、同案被告张明田、林祥曦自1月13日起,延长限制出境、出海8月,每日上午7点至11点在住居所持手机拍摄自己面部照片,同步传送至科技设备监控中心之方式8月。
中信金控前财务长张明田一审判刑8年、中信银前副总经理林祥曦判刑9年6月、中信银证券投顾前董事李声凯判刑9年4月。高院也裁定李声凯自1月13日起延长电子脚环监控,每日上午8点至10点拍照传回科侦中心,期间8月。
高院指出,辜仲谅等4人经一审认定违反银行法银行负责人背信罪、证券交易法特别背信罪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相当理由足认有逃亡之虞,为确保日后审判、执行程序顺利进行,应接受科技设备监控。因限制出境、出海、定期报到及科技设备监控期间将于1月12日届满,因此再作裁定。
高院认为本案属重大金融犯罪,有日后经民事追索赔偿的风险,基于趋吉避凶、不甘受罚的基本人性,逃亡的可能性很高。辜仲谅曾任中国信托金融控股公司副董事长、副总执行长及中信商银董事长,张明田、林祥曦、李声凯分别担任要职,且李声凯已取得纽西兰国籍,妻小都住在纽西兰,于该地具正当职业,至2017年遭缉获前,多次持纽西兰护照入出境,高院认为以4人的资力及能力,能在境外生活。
因我国四面环海,离境不难、方式多元,高院认为若仅以「非定点」拍照上传方式报到,难保不会逃脱,4人虽然举「春节探亲」、「主办赛事路程远」等不便定时在住居所拍照反映难处,院方认为应等到有需求时,检附相关事证提出声请,法院再酌情处理。
李声凯主张配戴电子脚环危及身体健康,但高院依据他提出的新北市立联合医院健检报告,认为没有因配戴电子脚环而有危及身体健康的病征,不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