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1 11 月

曾獲刑4年的人權捍衛者肖春對福建泉州市南安市水頭鎮派出所相關警員的違法行為提出嚴正控告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1121日,本網獲悉:日前,曾獲刑4年的人權捍衛者肖春對福建泉州市南安市水頭鎮派出所相關警員的違法行為提出嚴正控告。

肖春控告部分警察存在濫用職權、違法泄露公民個人信息等問題。警員向某企業負責人不當透露肖春先生曾因「尋釁滋事」服刑的信息,導致企業拒絕聘用他,對肖春的正常工作與生活造成了嚴重影響。部分警員為了陞官發大財.專門激化人民和政府之間矛盾他就可以像上面政府要維穩經費。他警告那些違法警員停止做惡,勿忘孫力軍、傅正華的前車之鑒。

肖春簡歷:男,80後,四川達州公民,人權捍衛者,長期在福建南安工作生活。熱心公義,多年來堅持傳播常識,致力推動社會進步,構建公民社會。

20201018日在廈門大學門口拉橫幅呼籲釋放許志永、黃琦、李懷慶、王臧、余文生、程淵、丁家喜、張展等良心犯。並宣傳人權、民主、法治等理念,於20201020日被福建省南安市警方抓捕。後被當局以“尋釁滋事”的名義秘密判刑4年,肖春於2021520日移送至福建省漳州監獄服刑。20241019日刑滿釋放。

文章來源:維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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