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是相信
我『爸媽』是愛我的
所以就算不是親生也沒有關係
從臨時照料到長期陪伴
王鎖女家住山西運城的一個農村,與丈夫育有兩個兒子。2013年5月,她在北京郊區的一個僱主家裡做保姆,負責照顧僱主的女兒小渝(化名)。
過年時,小渝生父讓王鎖女將小渝帶回山西繼續照料。春節後要返京時,生父一直找理由讓小渝繼續留在山西,並支付保姆薪資和撫養費。
三年後,小渝生父不再向王鎖女支付任何費用,也拒不露面。他要王鎖女把小渝交給一個委託人,但跟小渝已產生感情的王鎖女不放心,只好又把小渝帶回了山西老家。
轉眼小渝要上幼兒園了,王鎖女這才發現孩子沒有戶口。為此,王鎖女多次聯繫小渝生父,但未得到回應。所幸幼兒園要求相對寬鬆,小渝後來得以順利進入。
到了小學階段,學校明確要求入學要提供戶籍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規定,王鎖女不具備為小渝辦理戶口登記的資格。公安機關也幫忙聯繫了小渝的生父母,卻未見對方有所行動。

王鎖女又到當地民政部門尋求幫助,想通過收養來解決落戶問題。然而,王鎖女家裡有兩個孩子,不符合收養條件。最終,在鄉政府的幫助下,小渝進入當地的一所小學借讀,這讓王鎖女暫時鬆了一口氣。
小渝品學兼優,眼看著要上初中了,王鎖女嘗試通過變更小渝監護權的方式來解決落戶問題。事已至此,王鎖女不得不告訴小渝身世的真相,讓她決定是要留在山西還是去找生父母。小渝表示,她不願離開現在的家。面臨可能輟學的情況,懂事的小渝反而多次寬慰「媽媽」。
73歲的生父和35歲的生母
在到法院提起變更監護權的訴訟之前,王鎖女申請了法律援助。山西省運城市垣曲縣法律援助中心將該案件線索移送到垣曲縣人民檢察院。通過走訪調查,檢察官感受到小渝在這個家有被關心與愛護著。同時,檢察院也為小渝爭取到了初中的臨時入學資格。
檢察院認為,小渝生父、生母長期拒不履行法定撫養義務,也不解決孩子的戶籍問題,已導致小渝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涉嫌遺棄犯罪,遂將案件線索移送至當地公安機關。經查,小渝生父陳某,73歲,小渝生母吳某,35歲,兩人在北京生活,但沒有領取結婚證。辦案警察將犯罪嫌疑人陳某、吳某抓獲歸案,並就小渝上戶口一事進行訊問,但二人都沒有明確回應。

塵埃落定,迎來新生
小渝初一學年即將結束,擁有學籍才能參加初二相應科目的結業考試,但小渝因為戶口的事還未建立學籍。2025年5月20日,王鎖女向檢察院提交支持起訴申請,要求變更小渝的監護權。
經查,王鎖女的丈夫目前在國外務工,薪資收入足以支撐起全家的生活。兩個兒子均已成年,大兒子從事貨運工作,小兒子參軍入伍。小渝目前住在王鎖女和丈夫在縣城購置的新房中,有自己的獨立房間,日常生活由王鎖女照料。
然而另一邊,小渝生父陳某、生母吳某目前在北京郊區的一處平房租住。陳某是一名醫生,有高達200多萬元的執行款正在被執行中,並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而吳某長期沒有工作,也沒有經濟收入。這些證據表明陳某、吳某都不適合再做小渝的監護人。
通過調查獲取的這些證據,再結合小渝的意願,2025年6月16日,檢察院向垣曲縣人民法院送達了支持起訴書。

2025年7月14日,法院作出判決,撤銷陳某、吳某的監護人資格,並指定王鎖女為小渝的監護人。當天下午,垣曲縣公安局就簡化流程,將小渝戶口登記在王鎖女所在鄉派出所的集體戶。此外,小渝還有個親妹妹也同樣被棄養給了保姆,當地檢察機關也在積極履職,幫助其解決戶口問題。
目前,小渝的生父、生母涉嫌遺棄犯罪的刑事案件仍在辦理當中,而小渝已順利升入初中二年級。在新的學期里,她憑藉已辦理登記完成的戶籍正式註冊了學籍,將來可以和同學們一起參加考試、追逐夢想。
普法時間

Q:這麼多年,王鎖女一家對於小渝的養育付出了很多。如果王鎖女主張賠償的話,有可能嗎?
A:這取決於是否構成我們民法上所說的無因管理。無因管理是在沒有約定義務和法定義務的情況下,為了避免他人受損失,而代他人管理事務的這樣一個行為。首先,前幾年王鎖女之所以照料小渝是因為她有這種合同關係。但後來因為小渝生父不付薪酬,也不支付撫養費,導致這個合同關係就不復存在了。另外,我們看到小渝的生父母作為監護人是應該履行這個撫養職責的,這很明顯屬於他人的事務。由於王鎖女履行了這樣一個照料的、不是法定的義務,孩子沒有處於無人監護的狀態,能夠得到健康成長,避免了在成長過程中受到損失。所以從這三個要素來看,毫無疑問是構成了我們所說的無因管理。那麼按照法律規定,無因管理中的管理人是可以向受益人來求償的,因此王鎖女可以向小渝的生父母來求償她所支付的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