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8 1 月

女子犯罪获刑后4次怀孕,法院4次监外执行

1月5日,网上流传一份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的公示公告。该公告显示,1990年出生的女子李某在2019年因犯罪获刑四年八个月,随后四年她四次怀孕,被予以监外执行。此事引发讨论。

女子犯罪获刑后4次怀孕,法院4次监外执行

1月6日,记者来到渝北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门口,看到公告栏上确实贴有这份公告,案号为(2025)0112刑更26号。

公告显示,罪犯李某,女,1990年11月30日出生。2019年12月3日,渝北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19)渝0112刑初69号刑事判决书,判决罪犯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因罪犯李某系怀孕的妇女,法院于2020年12月10日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后,2021年12月10日该女子家乡的法院决定将罪犯李某收监执行。因李某再次怀孕,法院于2022年9月21日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2024年2月20日再被法院决定收监执行。因李某又怀孕,法院于2024年6月24日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2025年7月21日,被女子家乡人民法院决定将李某收监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2025年8月20日,李某又提出其怀孕,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经过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诊断,罪犯李某接受医学检查时处于怀孕状态,系怀孕的妇女。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的复函意见为:建议法院决定对罪犯李平暂予监外执行。经本院审查,罪犯李某系怀孕妇女,拟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026年1月6日,极目新闻记者致电前述公告所留的电话,接线人员表示,该公告公示期已经结束,其余情况不便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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