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一名人夫和小芸(化名)外遇還生子,元配直到丈夫過世才發現,氣炸提告求償200萬,台中地院判賠30萬精神慰撫金。(記者陳建志攝)
台中一名人夫和小芸(化名)外遇還生子,元配卻直到丈夫過世,收到認領子女的調解通知,才知道此事,認為已嚴重侵害配偶權,提告要求小芸賠償200萬元,小芸審理時辯稱直到人夫過世才知道他有配偶,但台中地院從兩人和小孩的合照,還有人夫在過世隔天小芸就主動傳訊給人妻「可以給我去看他嗎?求求妳」,認定小芸早已知道人夫有配偶,判決應賠償30萬元精神慰撫金,可上訴。
這名人妻主張,和先生結婚後育有一名小孩,沒想到先生竟與小芸(化名)外遇還生子,兩人並一同出遊、慶生,參與小孩的學校活動,直到先生過世今年7月間,以關係人身份收到認領子女的調解通知,才知道小芸和先生最慢從2016年就開始發生婚外情,兩人更在今年4月1日下午1點多,在她和先生住處的房間內發生性行為。
人妻不滿表示,小芸最慢從2019年起,就知道先生是有配偶的人,但至2025年4月先生過世為止,兩人維持多年的婚外情,如同一般夫妻互動親密,已逾越一般朋友的正當交往分際,嚴重侵害配偶權,要求小芸賠償200萬。
小芸辯稱,直到人夫死後才知道他有配偶,並無侵害配偶權的故意或過失;並主張20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過高。
台中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從小芸與人夫還有兩人所生小孩合照、家長會邀請函,證明兩人確實有婚外情;且從今年4月8日人夫過世隔天,小芸就傳送訊息給人妻「可以給我去看他嗎?求求妳」;加上視器畫面顯示,今年4月1日,小芸從人夫和妻子所住的房間出來,並等待電梯下樓時,不僅神色慌張,且躲躲藏藏,可見小芸在人夫過世前早已知道人夫是有配偶的人。
法官認定,小芸最慢從2019年起,就知道外遇的人夫有配偶,兩人卻還共同出遊、發生性行為,造成元配精神上莫大的痛苦,審酌雙方的學經歷、經濟狀況,判決應賠償30萬元精神慰撫金,可上訴。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