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朝陽區法院於茗輝院長袒護被告故意拖延案件審理(一)
一樁簡單的離婚案——邢德坤訴齊麗華離婚案歷經5年,3次訴訟,現已退回原審法院仍未結案實屬罕見。上訴法院判決該案事實不清退回重審,可卷宗退回原審法院,便舊劇重演,又被繼續拖延起來了。一個簡單的離婚案不知還要被無故拖延多久!被告為達到不可告人之目的,大撒金錢,收買法官及領導,拖延審理,這5年間法官們不知從中得到了多少好處,致使單純的離婚案拖至5年仍未結案。
2020年10月,邢德坤離婚案卷宗送回朝陽區法院,按長春中院上訴案判決書的要求,卷宗被退回重審,可朝陽區法院接到卷宗後無動於衷,一個多月過去了還以各種借口拖延。原告邢德坤多次找到主審法官孫國彬,可他非常固執不講理,原告知道他根本說的不算。為此,原告給於茗輝院長寫了封公開信,簡介該離婚案的具體情況及5年來的經歷,希望於茗輝院長能了解案情,便於研究決策,推動審理。為協助院長進一步推進審理工作,2020年11月9日,原告又寫一封請求信給於茗輝院長,希望法院對該案儘快公告,以進行實質性的推進。可於茗輝院長視若罔聞,這分明是被個別人做好了工作,否則,為何袒護被告?原告請求公告是合情合理的,而且是為法院推進審理作出正確決策與處理意見,排除干擾提供理由和依據。可法院不但不採納,還在故意拖延,這不就是在袒護被告嗎?被告的目的就是買通法院拖延審理,該案在朝陽區法院以前的兩次訴訟中,被告就是玩弄同樣的伎倆,而實現她拖延審理之目的的。被告齊麗華有個學生叫侯燕是朝陽區法院副院長,主審法官肖欣又與被告勾結成性,被告在朝陽區法院有很強的關係網。這次退回重審,又給了她重新調動朝陽區法院各種關係、大搞權錢交易、繼續拖延審理之機會。該離婚案兩次訴訟,在朝陽區法院被主審法官肖欣及院長劉春梅作弄了4年之久,其中第二次開庭,應該感謝包曉勇副院長,當肖欣法官還在繼續拖延的情況下,原告找到院領導包曉勇,在包副院長的督促下肖欣法官不得不公告,才有了第二次庭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