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職校女生遭多名同學毆打侮辱,家屬稱霸凌者至今未道歉
12月17日,來自黑龍江佳木斯的馬女士向極目新聞反映,她16歲的妹妹因瑣事被同學騙至當地一公園內,多名學生對其實施了毆打、侮辱等霸凌行為。目前,馬女士的妹妹因抑鬱焦慮在佳木斯市精神疾病醫院進行治療。
16歲女生遭毆打,7人被行政處罰
馬女士表示,自己16歲的妹妹在佳木斯樺南縣綜合職業教育中心學校上學,今年11月14日11時40分左右,她被同學叫到了當地一森林公園內,沒想到等待她的竟是12名年紀相仿的學生。這12人除了同班同學,還有其他學校的學生,其中一名女生齊某婷上前多次毆打、侮辱她妹妹,其他參與霸凌的學生不僅沒有阻止,還繼續出言譏諷,甚至拍攝了視頻並傳到了微信群。
齊某婷動手毆打馬女士的妹妹(視頻截圖)
馬女士提供的視頻顯示,一名短髮女生雙手緊緊抓住另一名長發女生的頭髮和上衣,之後將她摔倒在地,並擊打其面部,用腳踢她的身體。
馬女士稱,視頻中的長髮女生就是她的妹妹。11月14日12時20分,妹妹回到家中,家人發現她被打立即報警。經過調查,當地派出所對參與霸凌的7名學生給予了行政處罰。據馬女士提供的7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現查明,2025年11月13日晚,齊某婷與王某悅、時某惠共同商討找馬某仙解決彼此間的矛盾,三人商議如解決不成就毆打馬某仙。11月14日11時許,馬某仙被約至樺南林業局森林公園內,齊某婷對馬某仙實施了毆打和侮辱行為。
另據警方對齊某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黑龍江省林區公安局樺南分局決定對齊某婷毆打他人的違法行為處以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五百元,對侮辱他人的違法行為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六條之規定,對毆打他人及侮辱的違法行為分別決定、合併執行,給予齊某婷行政拘留十五日並處罰款五百元的處罰。但由於齊某婷為15周歲,為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不執行行政拘...




